项目概况:******中学食堂劳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交易进场编号:FC-SHZC-240730-01
1.2项目名称:******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1.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最高限价:
服务费实行付费上限管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付费上限内核定。付费上限为当月营业额的26%,其中:①甲方按月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后,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高于(低于或等于)当月营业额的20%;②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奖励不高于当月营业额的6%(具体的考核办法由招标人另行制定)。
服务费构成: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保险等构成。
1.6合同履行期限:1+1+1模式。注:①甲方对乙方第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②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③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挤占克扣学生伙食费、满意度测评低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以后的参与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堂劳务服务能力;
******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学校食堂或单位食堂的工作经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3.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中下载查看。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2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3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3.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5.3.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体育局
联系电话:0538-******、******
六、联系方式
6.1招标人信息
名 ******中学
地 址:肥城市龙山中路007号
联系方式:******
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 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