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平县斑鸠店镇魏河村仓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东平县斑鸠店镇魏河村仓储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205 交易编号:DP-ZC-******-01 项目名称:2024年东平县斑鸠店镇魏河村仓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784335万元 最高限价:180.784335万元 采购需求:2024年东平县斑鸠店镇魏河村仓储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129.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农产品仓储厂房及配套的管理用房,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办发〔2007〕51号文要求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关于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升级的通知》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联系方式:电话:******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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