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防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安防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274
交易编号:SJ-ZC-******-01-01
项目名称:******学校安防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20.654463万元
最高限价:420.65446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利用视频监控、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分析、可视化等技术,以安全监管为基础、预测预防为原则为手段,建设一套集安防平台(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综合报警、可视对讲、智能分析、周界防范、安全监管等多个安防应用子系统)、指挥平台(一图日常值守、一图应急指挥、分析研判等多个指挥应用子系统)以及大数据分析研判于一体的智慧综合管理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4.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
1.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强 联系方式:******
2、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了解相关政策。
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司法局
地址:泰山大街777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强
电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