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定位安装和联网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定位安装和联网项目
2.招标控制价:74.988万元
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该项目完成208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远程定位安装和联网,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控设备及设备安装和配套流量卡及数据流量;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及位置信息的采集、上传;完成位置信息数据上传至位置信息监控平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加快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监控设备向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监控平台实时传输机械位置信息、使用工况、工作时长等信息,并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实时对接,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有效管控,满足监管部门的管理需求与精准执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日常工作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交付或实施地点:宁阳县。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7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街道团结路691号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项目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