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2025-0011
******法院太和人民法庭新址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2-13,更正为:2025-02-1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14 09:00:00,更正为:2025-02-1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2-14 09:00:00,更正为:2025-02-18 09:00:00。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管理团队资历情况 (10.0分)
原文:
项目管理团队资历情况 (10.0分)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资历情况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质量负责人:(1)拟派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安全负责人: (1)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3、其他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得2分;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需相应人员证书的扫描件以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否则不得分。 【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②.职称证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核准备案机构)的证书信息网页查询截图。其中若职称证书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及备案公示查询截图】
现文: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资历情况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1、质量负责人:(1)拟派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安全负责人: (1)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或无不得分;(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3、其他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得2分;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一人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得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需相应人员证书的扫描件以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否则不得分。 【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②.职称证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核准备案机构)的证书信息网页查询截图。其中若职称证书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及备案公示查询截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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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法院
地 址:白云区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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