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2025-00015
******服务中心办公用品、日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原序号第二点:修改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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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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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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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号第三点修改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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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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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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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号第四点修改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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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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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或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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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序号第五点修改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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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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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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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827号
联系方式:******5120-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服务中心二楼2019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仲斌
电 话:0769-******
东莞市大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03月03日
相关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项目需求书(办公用品和日用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