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兴安村新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安镇兴安村新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兴安镇兴安村新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兴安镇兴安村新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3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兴安村;
2.4最高限价:964555.15元;
2.5服务周期:三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2.8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人民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09时0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客服电话400-0311-616)下载专区内下载投标管家。投标管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加密投标以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管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管家”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0311-6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代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兴安村
联系人:程振雨
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瑞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兴安镇兴安村新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3.联系方式
******委员会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1053号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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