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壹号院建设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壹号院建设项目(一期)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J-GC-******-01-01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碧霞湖南路以东,明堂路以西,谢过城街以北,规划总建筑面积196876.29平方米,共计22******幼儿园、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工程;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为泰山壹号院整体建设项目的电力配套设计,工程施工范围为16******幼儿园、配套公建及除未施工的2、3、5、7、11、35******居民用电和公共用电的(电缆、电表箱及低压分支箱)以外所有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座地下配电室,新装1000kVA变压器9台,630kVA变压器5台,400kVA变压器2台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材料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泰山壹号院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含规划方案优化、图纸设计、根据国家级供电部门及小区规划,完成满足规范及供电部门审核要求的泰山壹号院整体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为16******幼儿园、配套公建及除未施工的2、3、5、7、11、35******居民用电和公共用电的(电缆、电表箱及低压分支箱)以外所有内容,工程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电业局批复,保证小区电路通畅的交钥匙工程(从小区外部电力部门指定电源接入点到最终用户电表或集中表箱的所有电力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报装报验、调试直至最终通过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并完成正式送电及交付使用的全过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17.495894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0万元,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267.495894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获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30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开元路以东财兴街以北办公楼1至5******有限公司的三层西北角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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