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802-04-05-8287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飞来峡防洪指挥分部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飞来峡防洪指挥分部项目防洪数据中心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有限公司飞来峡防洪指挥分部项目防洪数据中心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飞来峡水利枢纽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位于北江干流中游,地处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境内,控制流域面积34097km2,占北江流域总面积的73%,水库总库容19.04亿m3,是以防洪为主,兼有航运、发电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大(1)型水利枢纽工程,也是北江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的关键性工程。飞来峡水库防洪目标是将北江控制站石角站100年一遇洪水削减为50年一遇洪水,300年一遇洪水削减为100年一遇洪水,使包括广州、佛山市在内的北江大堤保护区达到防御北江3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有限公司飞来峡防洪指挥分部项目防洪数据中心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在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的总体框架下,建设形成“数字赋能、矩阵管控、智慧调度”的现代化防洪体系,为保障防洪安全、工程安全提供核心支撑。本项目防洪数据中心建设主要内容:包含感知测站、服务器等基础设施、地理空间数据采集、水利专业模型及模拟仿真引擎、智慧应用、数据对接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发包人要求) | ||
招标内容 | 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项目深化设计、软件开发、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1)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和系统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2)系统试运行期为1个月(至2026年1月31日); (3)试运行期满,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19.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2.1】及【2.2】资质条件: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 投标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4.1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 智慧水利项目设计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2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水利项目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须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约时间、双方盖章)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接受联合体业绩,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或其他证明其担任的工作内容要求的材料。】。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或机电类(电气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可由具备以下资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3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5.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须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5.6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施工成员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公布的“黑名单”为准。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或机电类(电气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可由具备以下资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1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 智慧水利项目设计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水利项目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3日 20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3日 15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3日 15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3日 15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飞来峡水利枢纽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848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慧、黄宗博、杨文哲、钟智豪、王音桔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有限公司投诉电话:020-******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