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4-JJHCBG-Y0005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内容: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脑电图机 | 台 | 1 |
2 | 肌电图机 | 台 | 1 |
3 | 场效应治疗仪 | 台 | 3 |
4 | 电针治疗仪 | 台 | 2 |
5 | 中药粉碎机 | 台 | 1 |
6 | 十二导心电图机 | 台 | 1 |
7 | 高级气道管理模拟人 | 个 | 2 |
合计 | 11 |
(二)最高投标限价:91.1万元。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交货地点:广州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事务所出具的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 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严格遵守《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站相关截图及《供应商承诺声明》,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查询核实)。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若投标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单位以及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七)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八)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九)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十一)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终止合同。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特殊资格要求
1.根据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不同类型的医疗器械提供的证明文件。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8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授权代表身份证页面写明接受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 申领方式:投标供应商持报名资料到申领地点现场申领。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售后不退,由采购机构开具发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 9 月 4 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4 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4 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助理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董助理
办公电话:******
2025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