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W002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已由天津市******************银行投资80.00%,自筹及其他资金2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30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体占地面积5.19平方公里,一期项目规划新建建筑面积地上约33万平米(其中商品住宅(包含商业)约23万平米,产业载体约7万平米,公共配套设施约3万平米),拟改造建筑面积约2.7万平米。项目配套:新建文瀚道(鄱阳路-柳营路)、文瀚道(柳营路-长湖路)、景安道(长湖路-柳瑞路)、文新道(长湖路-柳瑞路)、柳营路(台儿庄南路-************幼儿园等。改造过街天桥1座,拟新建公园及城市绿带占地面积约3万平米,改造公园及社区集中绿地。结合实际需求,完善区域范围内9个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公共活动空间、生态绿色低碳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西区东至艺林路与津陵路,南至浯水道、渌水道与泗水道,西至清湾路与学苑路,北至台儿庄南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一期67号地项目1#(4-17层)、2#、3#、4#楼、配建二、坡道一、坡道二外立面装饰工程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幕墙面积为24256.9平方米,保温工程投资额不超过6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保温及涂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玻璃幕墙、玻璃栏板、大堂单元门、空调通风百叶(外立面)、造型格栅、汽车及自行车坡道雨棚、门厅雨棚、玻璃采光顶等材料采购供应、制作、施工安装和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标段投资额2991.0385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防腐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8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道静,陈卫国
办公地址:******服务中心416-1,天津市西青区科馨别墅33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300000
联系人:刘乃金,王真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秋苓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付嘉晖、孙禄
电话:******-6031
传真:******-6031
日期:2025年08月1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潘道静,陈卫国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服务中心416-1,天津市西青区科馨别墅33号楼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