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10-2541YDZB9296
2.项目名称: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152万元
4.采购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2025年20万元、2026年66万元、2027年66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金额以当年的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准。 |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 项目属性:服务类。
(5)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3. 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领购
4.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 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 9月22日14点00分)
2.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 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磋商文件。
2.线上领购磋商文件者,将《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响应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银行广州分行
(2)******有限公司
(3)账号:************7
4.需要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育新街111号
联系方式:徐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周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