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5日,债权本金 8,258.42 万元,利息 5,750.03 万元,其他权益 14.89 万元,债权总额 14,023.34 万元(计息截止于破产受理日2021年10月20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1993年09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R,经营期限1993/09/28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镇茨山村,法定代表人冯振伟,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钢管生产、销售;钢结构制作,钢管防腐加工,机械加工;带钢、冷弯型钢、板材、下角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状态存续。
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及保证人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抵押物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号楼房屋(房权证号:辽2019葫芦岛市不动产证明第******号),房屋总面积2400㎡,;
抵押物为抵押人葫芦岛渤海石油钢管工业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园区三号路北侧等2处办公楼(房权证号:辽2019葫芦岛市不动产证明第******号)、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业园区三号路北侧(房权证号:辽2019葫芦岛市不动产证明第******号)国有出让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1814.05㎡,土地面积109179.4㎡(葫芦岛市国用(2013)第200039号土地使用证)。
******有限公司、宋树新、杨翠杰、冯振伟、刘英、孙宝杰、赵珉珉、刘文革、于荣霞、王志发、张兰、费士君、沈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3/11/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经营期限2003/11/26至2043/11/26,注册地址葫芦岛北港工业区综合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宋树新,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国际贸易咨询;板材、带钢及下角料销售;高频焊管制造及销售;冶金设备、成套机械设备等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需许可经营的审批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状态存续。
宋树新,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杨翠杰,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冯振伟,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刘英,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孙宝杰,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赵珉珉,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刘文革,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于荣霞,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王志发,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张兰,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费士君,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沈红,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债务人及保证人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已申报破产债权。
处置方式:
单户债权处置,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经理、姜经理
联系电话:0411-******
传真:0411-******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王女士、单女士
联系电话: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