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泰审批投资函〔2024]18号、泰审批投资[2024]6号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J-GC-******-01001
标段编号:SJ-GC-******-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泰安市。
2.4建设规模: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二期实施大汶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实施路沿复合林地水涵养能力提升工程,其中复合林地生态修复工程25.5公顷,湿地修复工程42.5公顷,综合生态修复工程14.6公顷;建设畜禽粪污暂存、发酵深度处理等设施10套;近河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净化和保护生态湿地工程等。
2.5勘察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所有工作及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设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等所有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工作内容包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环境治理、林业设计、生态修复、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3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 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 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
3.5.2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3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5.4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5.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领取
5.1 公告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23日09时00分。
6.2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
联 系 人:于科长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街道篦子店
联 系 人:管科长
电 话:******
9.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人:管科长 联系方式:******
9.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