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智慧停车项目EPC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1
发布日期:2025-07-18
项目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鞍山市城区范围内53处公共停车场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鞍山市智慧停车项目
项目编号
************6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2597.6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通过竞拍取得鞍山市城区范围内53处公共停车场25年经营权(共涉及53个停车场中的7449个车位,拥有纳入规划范围内的1215个充电枪的经营权)、对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建设1215个充电枪。具体建设内容为:在53处公共停车场内新建1215个充电枪、运营指挥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设施等,增设鞍山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重新施划车位标线等,更新改造停车场出入口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等。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鞍山市智慧停车项目EPC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61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含)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停车场升级改造及建设1215个充电枪。具体建设内容为:在53处公共停车场内新建1215个充电枪、运营指挥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设施、道路恢复等,增设鞍山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重新施划车位标线等,更新改造停车场出入口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等。
本项目内容采取“设计+施工”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方式,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
投标保证金
4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本票;支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9-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8-22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6962.88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3 家(含 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7-21 08:00至2025-07-28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14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
开标时间
2025-08-14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8888/zjt-bid/)” 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本项目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具体要求详见辽住建〔2020〕56号文。
监督部门
******服务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董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辽宁激光产业园新能源园3号楼3层
联系人
王诗博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人
翟力墨
电话
0412-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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