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所在地:日照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6,496.58 万元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总额6,496.5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287.13万元,利息3,209.45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均位于日照市。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市 | 主债务人名称 | 担保方式 | 债权合计 | 债权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1 | 日照 | ******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3,044.05 | 1,573.70 | 1,470.35 |
2 | 日照 | ******有限公司 | 抵押+保证 | 1,960.32 | 910.64 | 1,049.68 |
3 | 日照 | ******有限公司 | 保证 | 182.55 | 158.09 | 24.46 |
4 | 日照 | ******有限公司 | 保证 | 1,309.65 | 644.70 | 664.95 |
******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达食品)享有债权本金1,573.70万元,利息1,470.35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海益达食品成立于2009年4月7日,公司登记住所山东省日照******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陈洪国(持股45%)、陈洪强(持股27.5%)、苏同月(持股27.5%)。经营范围:速冻食品、干制水产品、蜜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并依据许可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初级农(水)产品(不含食品)加工、销售;食品添加剂、调料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
(三)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一为海益达食品名下位于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郑家结庄村的房地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号:日房他证市字第LS******03号。土地证号为日岚国用(2009)第90号,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6660平米,有效期至2056年12月29日,房产分别为:1.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虎山镇字第******号,建筑总面积为2900.04平米,设计用途为工业办公,建筑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2010年;2.房产证号为岚房权证虎山镇字第******号,建筑总面积为2841.94平米,设计用途为工业,建筑机构为钢混,建成年代为2009年。现抵押物沿街部分已经闲置,抵押物一部分为办公,另一部分用途为工业的建筑物,主要是恒温加工厂区及冷库,据了解,现在仍是借款人使用。
抵押物二为海益达食品自有的机器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编号:日岚工商抵登字(2016)第95号。抵押物存在全部或部分灭失的可能,因抵押人不配合,未能核实具体情况。
(四)担保人情况
************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自然人保证人:陈洪国、苏同月、陈洪强、赵刚、王敏、胡程颖,详见第2户债权,自然人情况介绍。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为由,分别裁定终结(2018)鲁1103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2018)鲁1103民初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康食品)享有债权本金910.64万元,利息1,049.68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鼎康食品成立于2011年6月29日,公司登记住所日照市******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苏超(持股80%)、王维华(持股20%)。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食品流通许可证为准);水产品初级加工;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矿产品、焦炭、钢材、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销售(上述不含国家专项监控及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
(三)抵押物情况
本户债权抵押物为陈洪国名下位于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东侧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为日房权证岚字第0533-011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日岚国用(2014)第001429号。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金额300万元,土地未抵押。他项权利证号:日房他证市字第LS******02号。该房产建造日期为2005年,建筑面积432.06平米,设计用途为商住综合,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39年12月,土地使用面积102平******银行业务经理明确表示租赁关系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
(四)担保人情况
******有限公司、苏同月、陈洪国、王维华、苏超、陈洪强、周小旦、苏彦红、胡程颖、赵刚、王敏分别对部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2018)鲁1103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号为(2019)鲁1103执433号;(2018)鲁1103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号为(2018)鲁1103执1253号,(2018)鲁110******法院均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为由,裁定终结执行。
******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木业)享有债权1,710,427.85元,其中本金1,580,859.01元,利息129,568.84元。
(二)借款人情况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海澜木业成立于2008年2月19日,公司登记住所日照市岚******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辛本军(持股99.0566%)、秦绪迎(持股0.9434%)。经营范围:木材经营、木材加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制品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企业已关停。
(三)担保人情况
******有限公司,辛本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4)鲁1103执1613号,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洋商贸)享有债权12,429,769.66元,其中本金6,446,983.44元,利息5,982,786.22元。
(二)借款人情况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洲洋商贸成立于2007年4月26日,公司登记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三路北(火车站广场东金湾国贸大厦001******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股东为吕翠娟(持股89.6996%)、王帅(持股10.3004%)。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食品流通许可证为准);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凭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证经营,有效期限以登记证为准);销售煤炭、纺织品、抽纱制品、服装、钢材、机电产品(汽车除外)、建材、矿产品、化工产品(以上三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日用百货、工艺品、初级水产品(不含食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
(三)保证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源商贸)、吕翠娟、王桂春、王帅、惠希坤、田云、郭兆华、陈秀真分别对部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网站(******)及点金网刊登的处置暨催收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部分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商行收购了上述债权资产,债权资产收购后,原债权人对上述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利,均已依法转移至我公司,现我公司公告催请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继承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关联责任人等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