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临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1,466.21万元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11,466.2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800万元,利息3,666.21万元(截止2025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位于临沂市。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6日,注******有限公司(NEW SILK ROAD HOLD******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浅水湾礼顿道77号礼顿中心1609室,业务性质为投资公司。除持有借款人股权外,NEW SILK ROAD HOLDINGS LIMITED 不持有任何其他公司股份,亦不从事任何具体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出资17,982万元、占比94.9050%;桐乡灏蓝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14.87万元、************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法定代表人钱春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织或******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实际公司处于关停状态。近三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未经历改制或重组等。
************有限公司、钱春生、于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抵押物情况:本笔债权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房产12,976.74平方米及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临开国用(2005)第013号,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号,土地坐落临沂市开发区206国******资源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号为鲁(2018)临沂市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担保金额为7,8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2日。2024年7月,该宗抵押房地产,经临沂中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评估市场价值2300.67万元,2024年9月24日,司法拍卖二拍流拍,流拍价值1334.16万元。目前该宗房地产处于对外租赁状态,承租人为刘洪光,租赁期限共20年,自2018年8月1日至2038年7月31日。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4月4日,经债权行申请,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出具(2019)鲁临沂罗庄证经字第65号公证书,进行债权公证,2019************************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主从债务人情况、具体担保方式、抵质押物情况、诉讼执行情况等详细情况,详见我公司网站(******)及点金网刊登的处置暨催收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先生 密先生
联系电话:053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31-******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