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人造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米人造革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周官桥乡黄渡村内(坐标:经度111度48分32.853秒,纬度27度14分23.380秒)建设年产1800万米人造革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9413m2,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年总生产1200万米人造革生产线、配套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800万米人造革。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生产线中的开炼、密炼、挤出、压延等工序的塑化成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净化、喷淋塔处理后,与烘干、发泡采用负压管道收集废气进入静电净化后和贴合工序集气罩收集废气合并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现有1#旧料人造革生产线和本次扩建2#新料人造革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合并处理;扩建3#新料人造革生产线另新增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备用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钙粉拆包、投料、搅拌废气,新增2条生产线与现有生产线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起通过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生物质颗粒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塑化成型、贴合、烘干发泡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备用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钙粉拆包、投料、搅拌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生物质颗粒导热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收集尘、过滤挤出废滤网及滤渣、边角料、残次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投料、混料、搅拌工序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炉渣用作农肥。静电净化装置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胶桶、废油桶、喷淋废液、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交由厂家回收置换。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